2010年5月25日,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作出第5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,裁定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[Since Hardware(Guang zhou)Co.Ltd.的倾销幅度为119.98%。
2003年12月9日,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,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168050.10、87168050.90和87169050.60。2004年10月14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,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.9%一386.75%。2009年2月2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5次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。2010年1月11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初裁,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[Since Hardware(Guang zhou)Co.Ltd.]的倾销幅度为17.57%。